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日期:2023-02-08  点击:[]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突出支部政治功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各方面,确保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党支部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严把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关,涉及人才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及教职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奖评优,学生表彰奖励、研究生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应征求党支部意见。党支部不同意的,一般暂缓做出决定。

二、优化党支部组织设置。教师党支部在按教学科研单元设置的基础上,也可按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班级或专业设置为主,也可在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设置。也可以按照课题组、科研团队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探索将辅导员、班主任、高年级优秀党员编入低年级学生党支部,解决低年级党组织“空白点”问题。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帮带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联合、共建活动。

三、严格党支部按期换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完善支部换届台账,提醒任期届满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延期或者提前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每年年初,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建立所辖支部换届信息台账,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充分运用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对存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书记和支委会履职不力、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好、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的党支部,确定软弱涣散党支部,并重点整顿。采取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包抓、集中培训支部书记、制定工作台账、及时调整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等方式,积极促进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有效转化。软弱涣散党支部完成转化的,由党支部提出申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核查,符合转化标准的报学校党委,具体由党委组织部实地检查验收。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巩固转化成果,防止反弹。

五、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扎实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作用发挥、管理监督等机制,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双带头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机关党支部书记应由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员培养锻炼。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校党校要列出计划,每年对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至少进行1次培训。

六、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逐步推行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等,利用学习强国APP,用好省内红色资源,提高学习实效性。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格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对党员遇岗位调整、家庭重大变故、遭遇急困、工作失误、思想波动“五必谈”。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七、落实保障和示范引领。学校党委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00元的标准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党委定期开展党内表彰和校内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双创”工作,选树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凝练宣传推广“双创”建设成果,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党内创先争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要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供党支部使用。要结合单位实际,对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补贴,落实党支部书记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

八、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要充分挖掘、及时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要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及时帮助困难师生党员。要严格发展党员标准,按照计划指标做好在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教师党员要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爱岗敬业,修德笃行,潜心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党员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坚定理想信念,胸怀祖国,立志成才,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九、压实督促指导责任。要落实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联系学院的基础上,联系指导一个师生党支部。学院党员班子成员也要联系指导一个师生党支部,并将抓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学院党组织书记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结合党组织换届、班子研判、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要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支部建设质量。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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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切实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突出支部政治功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各方面,确保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党支部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严把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关,涉及人才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及教职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奖评优,学生表彰奖励、研究生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应征求党支部意见。党支部不同意的,一般暂缓做出决定。

二、优化党支部组织设置。教师党支部在按教学科研单元设置的基础上,也可按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班级或专业设置为主,也可在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设置。也可以按照课题组、科研团队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探索将辅导员、班主任、高年级优秀党员编入低年级学生党支部,解决低年级党组织“空白点”问题。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帮带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联合、共建活动。

三、严格党支部按期换届。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完善支部换届台账,提醒任期届满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应延期或者提前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每年年初,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建立所辖支部换届信息台账,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从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充分运用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对存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书记和支委会履职不力、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好、党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的党支部,确定软弱涣散党支部,并重点整顿。采取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包抓、集中培训支部书记、制定工作台账、及时调整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等方式,积极促进软弱涣散党支部的有效转化。软弱涣散党支部完成转化的,由党支部提出申请,各分党委(党总支)核查,符合转化标准的报学校党委,具体由党委组织部实地检查验收。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巩固转化成果,防止反弹。

五、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扎实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作用发挥、管理监督等机制,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双带头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机关党支部书记应由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员培养锻炼。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校党校要列出计划,每年对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至少进行1次培训。

六、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逐步推行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等,利用学习强国APP,用好省内红色资源,提高学习实效性。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格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对党员遇岗位调整、家庭重大变故、遭遇急困、工作失误、思想波动“五必谈”。党员干部应当自觉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七、落实保障和示范引领。学校党委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100元的标准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党委定期开展党内表彰和校内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双创”工作,选树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凝练宣传推广“双创”建设成果,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党内创先争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要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供党支部使用。要结合单位实际,对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补贴,落实党支部书记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

八、充分发挥党员作用。要充分挖掘、及时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要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及时帮助困难师生党员。要严格发展党员标准,按照计划指标做好在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教师党员要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爱岗敬业,修德笃行,潜心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党员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坚定理想信念,胸怀祖国,立志成才,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九、压实督促指导责任。要落实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联系学院的基础上,联系指导一个师生党支部。学院党员班子成员也要联系指导一个师生党支部,并将抓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学院党组织书记年终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结合党组织换届、班子研判、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各分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要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支部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