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校区2016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工作圆满完成
日期:2016-03-28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规定要求,同时也为了确保全体师生的餐饮保障安全,饮食中心草堂校区办公室人员根据中心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联系草堂校区医务室协调场地及设备,邀请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于3月26日对草堂校区包括总务处草堂校区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学生浴室及全体饮食员工在内的231名员工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体检前期,办公室人员配合各餐厅负责人完成体检表的发放与填写工作,同时通过微信群和员工住宿区张贴通告的方式,提醒广大员工体检前饮食宜清淡、少油腻,当天早晨空腹参加体检,以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有效。

      3月26日上午9点整,参加体检的所有员工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下,在各餐厅负责人的合理安排下,井然有序,分批次进入草堂医务室体检大厅,依次完成X光胸透、肝功能、内外科常规检查等项目。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对于本次体检发现的不适宜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员工,中心将不予录用,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本次体检,对草堂校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为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给中心与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及草堂校区医务室的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草堂校区新闻稿.JPG

(文:梁文东  摄影:梁文东)

草堂校区2016年度员工健康体检工作圆满完成
日期:2016-03-28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的规定要求,同时也为了确保全体师生的餐饮保障安全,饮食中心草堂校区办公室人员根据中心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联系草堂校区医务室协调场地及设备,邀请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于3月26日对草堂校区包括总务处草堂校区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学生浴室及全体饮食员工在内的231名员工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体检前期,办公室人员配合各餐厅负责人完成体检表的发放与填写工作,同时通过微信群和员工住宿区张贴通告的方式,提醒广大员工体检前饮食宜清淡、少油腻,当天早晨空腹参加体检,以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有效。

      3月26日上午9点整,参加体检的所有员工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下,在各餐厅负责人的合理安排下,井然有序,分批次进入草堂医务室体检大厅,依次完成X光胸透、肝功能、内外科常规检查等项目。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有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对于本次体检发现的不适宜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员工,中心将不予录用,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本次体检,对草堂校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为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给中心与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及草堂校区医务室的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草堂校区新闻稿.JPG

(文:梁文东  摄影:梁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