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饮食服务保障,进一步理顺饮食中心管理体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饮食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后勤服务中心2015年4月16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一、在饮食中心设立总经理岗位(助理级),全面负责三校区饮食服务保障工作。三校区饮食中心为分部设置,按工作需要,分别设立经理岗位(正科级),在饮食中心统一领导下负责各校区饮食中心工作。
二、成立饮食中心财务办公室(副经理级),对三校区饮食中心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三校区现有财务人员统一划归饮食中心财务办公室。
三、成立饮食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副经理级),对三校区饮食中心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