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09  点击:[]
各分工会:

年终将至,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解决我校教职工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学校将在年末继续对部分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进行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长期存在生活困难或遇到突发临时性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二、补助条件

1. 长期存在生活困难原则上是指家庭月收入(夫妻双方工资+岗贴+其他收入)人均低于本市低保收入者;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总和应以单位财务部门应发工资总和为准。

2. 家庭发生临时性困难是指本人或本人承担生活费用的家庭主要成员重伤、病残等住院花费自负部分额度较大,超过本人负担能力,或遇其他突发性事件等(应提供相关证明,如住院病历、治疗费证明、突发事故有关证明等)。

3. 抚养人口包括继续上学(含大学本科等)的子女、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等直系亲属。

4. 在校外工作的配偶月收入情况,需出具其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证明。父母属退休职工的要出具退休金证明。证明材料和困补申请一并交校工会,作为评审依据。

5. 因不接受聘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一般不予补助。如有不如实填报收入情况和抚养人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困补资格。

6. 凡因家庭购房、购车等添置大件物品造成生活困难者不在困难补助之列。

三、时间安排

1. 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填写好2015年建大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分工会召开年终困难补助小组会议,讨论确定补助人选并签字、盖章后,于20151215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工会jdghui@163.com邮箱。

2. 校工会将在12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困难补助评议,最终确定2015年我校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名单。

各分工会要严格把握困难补助条件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保把党政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手中。

内容附件: 2015年建大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127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困难教职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09  点击:[]
各分工会:

年终将至,为了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解决我校教职工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学校将在年末继续对部分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工进行适当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凡我校在编在岗长期存在生活困难或遇到突发临时性特殊困难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困难补助。

二、补助条件

1. 长期存在生活困难原则上是指家庭月收入(夫妻双方工资+岗贴+其他收入)人均低于本市低保收入者;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总和应以单位财务部门应发工资总和为准。

2. 家庭发生临时性困难是指本人或本人承担生活费用的家庭主要成员重伤、病残等住院花费自负部分额度较大,超过本人负担能力,或遇其他突发性事件等(应提供相关证明,如住院病历、治疗费证明、突发事故有关证明等)。

3. 抚养人口包括继续上学(含大学本科等)的子女、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等直系亲属。

4. 在校外工作的配偶月收入情况,需出具其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证明。父母属退休职工的要出具退休金证明。证明材料和困补申请一并交校工会,作为评审依据。

5. 因不接受聘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一般不予补助。如有不如实填报收入情况和抚养人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困补资格。

6. 凡因家庭购房、购车等添置大件物品造成生活困难者不在困难补助之列。

三、时间安排

1. 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填写好2015年建大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由分工会召开年终困难补助小组会议,讨论确定补助人选并签字、盖章后,于20151215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工会jdghui@163.com邮箱。

2. 校工会将在12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困难补助评议,最终确定2015年我校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名单。

各分工会要严格把握困难补助条件和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保把党政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手中。

内容附件: 2015年建大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