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岗位聘任实施办法》,经个人报名、聘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经后勤服务中心4月30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聘任:
康亚莉同志任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正科级);
罗健同志任后勤服务中心质监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赵燕同志任后勤服务中心财务部部长(正科级)兼饮食中心财务办公室主任;
刘书军同志任饮食中心总经理(助理级);
冯浩同志任饮食中心经理(正科级);
杨新玲同志任饮食中心经理(正科级);
王进芹同志任饮食中心经理(正科级);
闫清波同志任物业中心经理(正科级);
党化峰同志任工程中心经理(正科级);
曾余粮同志任生活中心经理(正科级);
张含英同志任电讯中心经理(正科级);
李晓佳同志任后勤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牛建强同志任校园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副科级);
崔斌同志任饮食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马长宏同志任饮食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徐建荣同志任饮食中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勾娟利同志任饮食中心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赵亮同志任物业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万朝蕾同志任物业中心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王继飞同志任工程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郑波同志任生活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窦荣生同志任电讯中心副经理(副科级)。
以上同志聘任期为两年,时间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待遇从2015年5月起执行。